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19-2021)》(附全文链接+答记者问)
2022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19-2021)》。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雪梅出席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19—2021)》主要内容及十大典型经验、在线调解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19-2021)》(以下简称《报告》),全方位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阔步向前,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工作实现全方位、跨越式、突破性发展,在全世界独树一帜,形成司法为民新景观,创造司法文明新高地,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法院的一张新的亮丽名片。
一、《报告》起草背景和主要思路
2019年初,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等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要求,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践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性提出建设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法院立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审判执行,瞄准“一站式”关键定位,发挥集约集成关键优势,突出在线融合关键取向,推动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和参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2019年完成“一个中心、十大系统”一站式主体工程,形成诉讼服务“一网通办”、诉服运行“一网统管”工作布局;2020年完成“基本建成一站式”任务,实现“三个100%一个60%”目标,推动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四个一”工程落地见效;2021年围绕源头减量、服务增效、管理提质、改革促优,完成提档升级任务,一站式建设科学规范、有机衔接、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互联互通、融合共享、业务协同的平台体系全部建成,一站集约、惠普均等、便捷高效的应用体系加快形成,科学化、智能化、精准化的“一网统管”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全面塑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发展新优势。
为全面总结一站式建设成效,讲好中国法院司法为民故事,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实践经验,并向部分“总对总”合作单位征求典型案例基础上,起草《报告》。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审议通过,向社会发布。
《报告》坚持以下思路:第一,突出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展现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以一站式建设显著成效充分证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巨大实践伟力。第二,突出人民至上,充分展现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世界独一无二实践“群众的需求延伸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生动实践。第三,突出中国道路,充分展现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实践特色,定分止争新模式、跨域立案新范式领先世界。第四,突出改革创新,充分展现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体制改革与智慧法院建设集成发力,制度改革与科技变革双轮驱动,在创新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方面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第五,突出亮点成效,通过数据、案例、地方实践做法等,充分展现一站式建设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向往方面的成效。
二、《报告》主要内容
《报告》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体系形成“中国模式”,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更加有力。重点阐述一站式建设的谋篇布局、部署要求、总体思路和具体抓手。人民法院不仅是司法裁判者,作为人民司法机关,有责任、有义务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高效化解矛盾,及时定分止争,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第二部分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路径彰显“中国优势”,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更加有力。从制度建设、工作路径、强基导向三个方面阐述人民法院在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的职能作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作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举措,2021年11月部署以来,截至2022年2月中旬,全国95.5%的人民法庭入驻平台,在线对接基层治理单位超过4.5万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基层解纷服务大格局,让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就能得到实质性解决。
第三部分为联调共治纠纷解决新格局贡献“中国方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从多元化格局、社会化参与、实质化解纷三个方面,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纠纷解决新模式在提高解纷效能,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的作用。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朋友圈”不断扩大,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合作单位增至11家,2021年全国法院对接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分别是2018年的48倍和18倍,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2021年,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610.68万件,同比增长43.86%;速裁快审案件871.51万件,同比增长25.7%,平均调解时长17天,平均速裁快审周期32天,大量矛盾纠纷通过多元主体、多元途径、多元方式,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及时、高效、一站式化解。
第四部分为人民法院在线调解新发展创造“中国速度”,服务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更加有力。重点介绍在线调解规则里程碑意义,以及在线调解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底,四级法院100%应用调解平台,在线调解案件累计超过2400万件。全国法院86.77%的道交案件实现在线调解。现在,平均每个工作日有4.3万件纠纷在平台调解,每分钟就有51件成功化解在诉前。即便当事人远隔千里,身处国外,也能服务直达、掌上解纷,纠纷解决变得更加高效、便捷。
第五部分为多元普惠诉讼服务新样态塑造“中国范式”,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加有力。充分展现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元可选的优质法治产品,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司法需求。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同质化、便捷化网上服务,做到诉讼服务全天候“不打烊”、全流程“零跑腿”,让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普惠更多城乡百姓。现在,超过30万名律师使用律师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已成常态。大厅现场服务一站通办、12368热线一号响应,跨域立案服务改革让立案就近可办、全国通办,巡回审判、车载法庭努力把诉讼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真正做到“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竭尽全力去满足他们”。
第六部分为集约融合智慧辅助新平台提供“中国经验”,服务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更加有力。从智促审判提速、智助管理服务、智辅科学决策三个方面,充分展现司法与科技融合发展,在推动司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方面的显著作用。全国法院78%的保全案件实现网上办理,在线委托鉴定率达到71%,72%的民事、行政案件通过送达平台送达,邮政集约“绿色送达”新模式基本实现全国主要城市邮寄送达服务“次日达”。全国95%以上法院开通满意度评价系统,真正把评判诉讼服务质效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上线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通过大数据智能预警,让一到年底收案下降的态势得到彻底扭转,全面兑现了整治年底不立案的庄严承诺。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最高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一站式建设从“有”向“优”转变,把人民法院的“人民”二字擦得金光闪亮,让中国特色一站式建设道路行稳致远,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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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答记者问内容
2022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19-2021)》。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雪梅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题一:一站式建设给老百姓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在线诉讼服务,是否意味着面对面服务减少了,人民群众的线下参与诉讼的体验会不会打折扣?
人民法院开展一站式建设,说一千道一万,就是为了让老百姓解决纠纷更方便、更快捷、更及时、更受尊重。我们提供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让那些善于使用网络应用的群体,享有“掌上办事”的便利,但不会因为有了在线服务,就忽视线下服务,更不会用“指尖诉讼”“云上解纷”代替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对那些不愿意、不擅长使用网络应用的当事人,我们提供服务“多选项”,不搞诉讼“单选题”。我们的诉讼服务大厅,做到诉讼事务 “一站通办”,让当事人打官司“只进一个门”。我们在四级法院建立绿色服务窗口,提供诉讼辅导等贴心服务,帮助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现场或者线上办理诉讼事务。我们的跨域立案服务网点遍布乡镇社区的每一家人民法庭,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方便立案。此外,在交通不便、山高路远地区,我们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进村入户等方式,提供送上门的诉讼服务,让那些不善于或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能够摆脱“数字鸿沟”带来的隔阂,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让各类当事人共享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问题二:大量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会不会引发拖延立案、年底不立案问题?
开展诉前调解与立案登记制并不矛盾,本质上都是为群众化解纠纷,让他们可以选择调解、诉讼等最适宜的纠纷解决方式。我们加强诉前调解,绝不是为了把法院案件推出去,决不允许通过诉前调解损害当事人的诉权。对于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坚定不移贯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做到依法及时登记立案,坚决杜绝以调代诉、拖延立案等问题。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出台《在线调解规则》司法解释,对在线调解的期限、调解不成功及时立案等作出明确规定,统一适用标准。二是加强机制保障。在调解平台对诉前调解案件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确保调解各个环节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管。一些地方法院已经实现对调解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不同意延长的诉前调解案件,自动转入立案系统,减少人为操作空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正在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具备调解不成自动转立案功能。三是加强智能监管。去年,我们上线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对各地法院立案异常情况进行自动监测、实时预警,有效解决“年底不立案”这一老大难问题。今年,我们还将继续用好这一系统,实现对立案工作的精准监管。四是畅通监督渠道。继续发挥12368热线作用,畅通不立案投诉渠道。四级法院已经开通满意度评价系统,实行立案服务“好差评”,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大厅、热线等多种渠道反映问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也将继续加强跟踪问效,今后凡是有案该立不立的,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员将严肃问责处理。
声明:本文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在此致谢!
编辑:潘园园
排版:周 蕤
审核: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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